统计数据权威性靠自己
南县统计局 李国安
我出差坐火车时,最怕与同乘者讲话。一开口,难免有以下三句对白:
“你在什么单位工作?”
“在统计局。”
“你们出的统计数字准吗?”
遇到这样的诘问,我总要抓紧这一宣传统计的有利时机,耐心细致地做一番解答,多数同乘者听后表示理解,但也有“内行”者以强有力的证据给予反驳。有一次在去南方的火车上,同乘的是湖南省某县一重要行局局长,他“自我解剖”说在当书记期间,经常瞒报人口数据,而且“谁来了也查不出。”
还有一次在去广东的火车上,同乘的一位离休干部得知我是搞统计的后,不仅大批不准的统计数字,还痛骂一些政府官员“以假数谋升官”。
这些事给我的刺激很大。回想自己从事统计工作多年,也算尽心尽力吧。我所看到的统计部门工作人员有意弄虚作假者少见。但统计的信誉在社会上为什么就这样低呢?怨谁呢?
怨环境?当前社会上确有一些不正之风,其中有一股就是说假话、报假数。有的造假者甚至在经济上一时得利,在仕途上获得升迁。但也应当看到随着党风、政风乃至社会风气的逐渐好转,造假者的市场已越来越狭小了。即使是在这样的环境中,刚正不阿、“出污泥而不染”者亦甚多。何况从理论上讲:“外因是变化的条件,内因是变化的根本,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。”因此,我们不能怨环境,至少是不能主要怨环境。
怨条件?条件对数据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。好的统计手段、高素质的统计队伍、充足的统计经费,能够保证如期完成一项调查任务。同样一项调查,用抽样方式政府部门的经费负担较轻,而调查质量一般较高。但是,条件是主要的吗?不一定!外出调查要配小汽车,但小汽车也可用来游山玩水;计算机能算出精确到小数点后很多位的数据,也很容易造出无数假数来。因此可以肯定:条件是需要的,但条件也不是主要的。
怨来怨去,最终还是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想办法,即要靠自己的努力把信誉树起来。
统计信誉的根本是统计数据要准。因此,我们要在现有的条件下,苦炼内功,要通过先进的手段、科学的方法和坚持不懈的努力,让数据更接近实际;要以“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避趋之”的大无畏精神,排除各种干扰,顶住各种压力,坚持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和统计数据的客观性。
但是,这还远远不够。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:我们向社会对出数的过程要有一个必要的介绍,对数据的准确性要有一个客观的评价。真要把握好这个环节是不容易的。
通常的说法,统计局的数据是“法定数据”、“权威数据”。说“法定”,是因为《统计法》规定要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;说“权威”,是因为统计部门的统计方法更科学,因而数据更可靠。但我们自己知道,统计局出的数据的准确性也是相对的,不可能也不必要搞得绝对准确。有的可能准确到99%,有的准确到95%,有的准确性可能更低些。问题不在于我们的数据能准确到多少,而在于我们要对社会客观介绍数据的准确性。这类做法,在国际上是SDDS和GDDS系统的基本要求之一;在国内是提倡“公开、公正、透明”政风的必要举措。
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统计数据也可以视为统计部门出的产品。这与市场上出售的商品有一些共同之处。商品交易中,商家的信誉十分重要。一件商品如质量好,则优质优价,可谓讲信誉;如果质量不够好,或有瑕疵,但你在出卖时向顾客讲清楚,并定了相应的价格,也是一种讲信誉;如果以次充好,则是不讲信誉了。统计数据与商品不可完全类比,但在公布统计数据时,讲清数据来源、调查方法、计算方法和准确程度肯定是取信于民的重要环节。如果是在“法定、权威”的光环下,除了出一批数外其他一概不提,但后来又大幅度调整数据,这让大家前后对比一看,至少是对过去的信誉度就打了折扣。
既要公布数据,又要客观介绍搞数据的过程和数据的准确程度,这是需要勇气和智慧的。因为这好像是要揭一点“家丑”,但“丑媳妇不怕见公婆”,公布了,让民众了解了、理解了统计,也就会信任统计,统计的信誉当然也就有了。
我们要用求真务实的态度做统计,也要用求真务实的态度向社会介绍统计工作。我们必须也一定能以自己的努力逐步把统计的信誉树立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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